从现场里取回来的几块碎玻璃之后,专案组的所有成员们都已经同意了石东明关于犯罪嫌疑人作案工具的判断。
“虽然大家在这一点上没有不同意见,但是我还要说出我判断五二七盗窃案使用的是弹珠盗窃法的第三个理由,那就是作案时间。”石东明伸出他已经曲了食指和拇指的右手,把中指也缓缓地曲下去,“我在之前说过,枫林市第一人民医院停车场车流量较大,根据我今天在第一人民医院停车场的现场统计,平均三四分钟,就发生一起车辆的进出。而根据走访停车场大门口的值班保安,平日里第一人民医院停车场车流进出的情况都差不多,也都是三四分钟至少发生一起车辆进入。而具体到窃案发生的五月二十七当时的时间段,因为正是看病的高峰期,车流量只会更加密集。如果按照传统的用榔头铁锤或者砖块之类的砸车窗玻璃的盗窃办法,即使一个非常娴熟的作案老手,从开始动手到拿到车内财物顺利逃离现场,至少也要五分钟以上的时间。如果考虑到还要避免砸车窗玻璃时发出的巨大声响被来往停车场车主听到空窗期,犯罪嫌疑人作案时间至少也要拉长到七分钟以上。而显然,当时的条件是不会给犯罪嫌疑人留下这么长的犯罪时间的。从这一点来说,只有使用弹珠盗窃法这种新式盗窃手段,犯罪嫌疑人才能够顺利地从思华集团魏董事长的奔驰车内顺利盗走财物。”
所有专案组的成员都点头,显然石东明的分析无懈可击。
“根据以上三点,五二七犯罪嫌疑人使用的作案工具显然是弹弓这种以前从来没有在咱们枫林市砸车盗窃案中出现的新式犯罪工具。”石东明把伸出的手放了下来,“关于五二七盗窃案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工具,我们就讨论到这里。下面我们再讨论一下犯罪嫌疑人的人数问题。”
说到这里,石东明翻开了手中的本子,低头看了看,抬头望向姜方昌,“按照咱们专案组以前讨论的结果,大家都倾向于认为犯罪嫌疑人是单独作案,对吧?”
姜方昌当时虽然没有出任五二七专案组的组长,但是对专案组的办案进程还是保持着最为密切的关注,毕竟这个案件是********张之超和市长舒青华这两位枫林市党政巨头亲自交代下来的案子。姜方昌虽然已经凭借着罗丰城的关照做好了逃避责任的准备,但是对案件本身的关注程度却不敢有丝毫放松。此时原专案组组长丰国兵已经离开了专案组,姜方昌这个新组长自然要回答石东明的问题。
“当时专案组大多数人确实都倾向于认为犯罪嫌疑人是单独作案,毕竟当时专案组的成员还对弹珠盗窃法这种新式作案手法没有了解,思维和意识还停留在犯罪嫌疑人使用的作案工具是铁榔头、铁锤或者砖块之类的重物上面。那种传统的砸车窗玻璃盗窃车内财物的方式动静太大,单个的犯罪嫌疑人逃跑起来更为便利一点。”姜方昌半是回答半是解释道。
“这个可以理解。”石东明点了点头,“但是现在同志们既然已经改变了认识,了解到犯罪嫌疑人使用的作案工具是弹弓的话,那么关于犯罪嫌疑人是单独作案还是团伙作案,是不是也该重新思考一下了?”
会场上一片沉默,专案组的成员们一边望着石东明,一边思考起来。
“我的看法呢,五二七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应该有两名。”石东明并没有留给专案组成员多少思考时间,就继续讲述了下去,“之所以得出这个结论,一个理由是根据西莞警方那边侦破出来的弹珠盗窃法这种新式盗窃案案情统计,这种新式弹珠盗窃法有百分之九十三以上的案例都是由两名犯罪嫌疑人两两而行,一个望风,一个实施盗窃的结伴作案方式。另外一个理由则是根据枫林市第一停车场的具体情况分析出来的。”
停下来喝了一口茶水,石东明继续分析道,“前面我们已经说过多次,枫林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车流量很大,进入车辆频繁。因此即使弹珠盗窃法这种新式犯罪手法速度再快再迅捷,犯罪嫌疑人也要考虑被人撞破的可能。而安排一名望风的同伙,就可以轻而易举地解决掉被人发现的巨大风险。”
说到这里,石东明又打开幻灯机,放了一张照片出来。
“同志们请看,这是今天上午刘大炮同志在犯罪现场所拍摄的一张照片,你们大多数人应该都去过犯罪现场,现在看着这张照片,有没有什么新发现?”
今天三更,这是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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