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 几名黑衣人中,死在他手下的至少要占一多半,至于另外一半,则被“小爬虫”帕克和铁轻雨均分了。
“小爬虫”帕克的绝对速度非常快,甚至还要超过黑衣人,更为惊人的是他是反应速度,黑衣人每刺出一剑的时候,他至少能刺出三剑。
更加不巧的是,黑衣人用的是单剑,“小爬虫”帕克用的是一对短剑,造成的结果就是,每当黑衣人刺出一剑的时候,帕克可以刺出六剑。
虽然与黑衣人相比,帕克的挥击要轻一些,问题是,利剑不是锤头,并不需要多大力气,就能把人砍伤,甚至直接砍死。
故此,与帕克交手的黑衣人,甚至比跟罗根交手的同伙更加绝望,至少那边的同伙还能砍到罗根,而他们就好像在跟羽毛战斗。
铁轻雨的战斗风格与其他两人都不同,如果说罗根战胜敌人凭借的是强悍的力量与不死的身躯,帕克战胜对手靠的是绝对的速度和超快的反应,而她倚仗的则是高超的技巧。
她手中的长鞭时缓,时急,时快,时慢,时而如绵绵秋水,不知不觉之间,便将敌人溺亡,时而如长枪大戟,以挟风带雷之势,一举将敌人震毙。
总之一句话,铁轻雨居然是华国传统功夫的高手。
当然,她的实力要比普通的技击高手强得多,无论是速度,还是力量,都达到了远超凡人极限的地步,这也许与她头上生出的两只角脱不开干系,毕竟不是凡人血脉。
“好了,咱们暂避一二吧。”庞谢见战局逐渐走向尾声,决定跟霍姆斯先离开这里。
“现在就走吗?不跟他们聊聊?其实我对超自然力量还是挺感兴趣的。”霍姆斯说道。
“算了,现在见面他们一定会觉得很尴尬。”庞谢摇摇头。
“你说了算。”
霍姆斯跟在庞谢身后,两人一起走下山丘,向汽车走去。
刚才两人远远窥探战局的时候,双方正打的热火朝天,没有任何一个人注意到远方的情景,也就没人发现庞谢和霍姆斯的窥探,如果等他们打完之后再离开,恐怕就要被他们发现了。
两人上车之后,调转方向,一路往出口开去。
“看来你不用担心他们的安全了。”霍姆斯说道。
“也许吧。”庞谢随口说道,双目微微闭起,脸上的神色比刚才进来之前更加凝重。
吱!
就在汽车即将行驶出洛克庄园的时候,前面忽然出现了一个五十多岁的白人绅士,西装革履,面色慈祥,轻轻挥动着手臂,示意他们停车。
这个人出现的很突然,霍姆斯事先居然没看到,急忙踩了刹车,好悬没撞到这个人。
“你好,先生们。”白人绅士款款走到车前,来到汽车的副驾驶位置,盯着车里的两个人,说道:“你们是刚从洛克庄园里面出来吗?”
“是的。”庞谢说道。
“那你们有没有看到一桩非常恶劣是犯罪行为,比如说,强闯民宅,抢劫杀人?”白人绅士认真地问道。
“完全没有。”庞谢摇摇头,接着,正色说道:“我只看到有人斩妖除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