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处是讨伐军驻地,闲杂人等不得擅闯。”
说着话,他开始打量汉米敦等人。
当他瞧见代表甘南行省总督的旗帜之时,眼神忽然亮了起来,随后口气变得缓和起来:“诸位,请问你们是从甘南行省而来?”
汉米敦闻言点了点头:“没错!我是甘南行省守备部队、第三步兵军团军团长汉米敦。”
说完,他指了指自己身后,继续道:“身后这些全都是我的部下,我们奉甘南行省总督雷纳德阁下的命令,前来协助国王陛下平定叛乱。”
汉米敦?听到这个名字,年轻骑士不禁用奇怪目光打量起来,旋即惊喜的说道:“真是汉米敦大伯!”
大伯?汉米敦被这个称呼给弄得有些蒙圈:“你是……”
年轻骑士摘下头盔,面带欣喜的说道:“我是格雷斯啊!”
没错,眼前这个年轻骑士就是雷纳德的便宜堂兄,现任南部军区第三骑兵大队大队长。
汉米敦闻言也很是惊讶的打量着对方,隐隐觉得有几分熟悉:“你真的是格雷斯?”
双方见面正应了那句诗: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汉米敦年纪轻轻就外出游历,后来又参军入伍,跟自己的亲兄弟利安德尔都没见过几面,更何况是自己的侄子呢。
两人满打满算只有过三面之缘。
第一次是利安德尔升任南部军区副司令的宴会上,格雷斯作为嫡长子负责接待他们这些乡下来的穷亲戚。
第二次是格雷斯奉命到丰饶之城驻防,海蒂曾为其举办接风宴。
第三次是雷纳德升任南荒郡总督的宴会上,汉米敦负责招待前来投靠自己的穷亲戚们。
今天是双方第四次见面。
两人熟络了半晌,格雷斯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抱歉,大伯,虽然我们认识,但我还是要详细询问下你们的来历、人数、战备情况,以便向长官汇报。”
汉米敦表示理解,他在来的路上已经接受过好几拨哨骑的盘问,早已应答如流。
若是估计不错,对方之所以派格雷斯前来,就是看他们是叔侄,比较好说话。
格雷斯将事情全部记下,接着让侍从官快马加鞭传进营地内,他自己则策马跟在汉米敦身旁,带着众人向营地大门行去。
他边走边询问甘南行省的情况,当得知雷纳德亲率十万大军深入安布里泽特山脉与恶魔展开决战之时,脸上隐隐露出担忧之色,不过更多的则是羡慕。
这种情绪只持续了不长时间,他便端正了态度,开始介绍起讨伐军营地的情况来。
讨伐军就是国王军、贵族私军、地方驻军的合称,因为目标是随国王陛下光复海澜行省、平定叛乱,所以起了这么个名字。
当汉米敦闻听驻地士兵数量早已突破到二十八万的时候,着实有些惊,内心暗想:二十八万大军都拿棕榈郡没办法,自己这几千人又能对战争起到什么作用呢?
然而当他进入营地之时,就意识到自己的想法实在太过多余。
讨伐军的人数很多是没错,只是质量着实堪忧。
他不禁有些怀疑,这些贵族领主是不是因为养不起自己的领民,所以把人带到这儿吃白食来了。
那些领主私军的平均年龄应该在三十岁左右,这个岁数正是身强力壮之时。
不过请注意,上面说的是平均年龄。
十五六岁的少年和四五十岁的老农,两者的平均年龄也是三十岁左右。
没错,这些领主贵族带来的就是这样的军队。
年龄暂且不提,再看他们的装备,简直低劣到让人发指的地步。
莫说是铠甲,就是简易的皮甲或者是厚实的布甲都没有几件。
至于说武器,刀剑什么的根本不用想,能有把长矛傍身就算是不错的待遇了。
即便如此,这样的士兵在讨伐军中也算是“精锐”。
剩余的人,不是毫无纪律可言的冒险者和雇佣兵,就是畏畏缩缩的农夫和苦力。
冒险者和雇佣兵的个人实力倒是不差,只是他们更善于好勇斗狠,打仗的话很难派上用场。
至于农夫和苦力,这些人几乎毫无战斗力可言,真的只是来混吃等死的。
汉米敦觉得,单凭自己身后这数千铁骑的力量,就足以将个营地冲的落花流水。
没有强健的体魄、没有精良的装备、没有严苛的纪律、没有坚定的意志,靠这样的军队想打赢战争,简直就是白日做梦。
想到此处,他不由得叹了口气:“怪不得国王陛下迟迟无法攻下棕榈郡,这些领主贵族简直就是来扯后腿的啊!”
格雷斯闻言扯了扯嘴角,什么话都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