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平真的走出大荒,才体会到了蛮荒时期,人族生存举步维艰。
随处可见凶兽凶禽肆意食人,天雷天火从天而降,引发大火,火烧四野。
此时天地初辟,地壳极薄,地震频发,造山运动造成洪水泛滥。天灾兽患,蛮荒先民挣扎求存。荒野之间,累累白骨,大荒就是这么原始、野蛮、残酷。
一道火红遁光,风驰电掣,从天空急速划过。在它侧后方,有道银白光华,紧随其后,明灭闪变,并未被落下几多。
天上一头大风神鸟,飘忽电闪,缀在两道虹光之后,风万劫心中无奈极了。
“老丈,你又不是呆鸟,怎地遁光如此之快?”白玄霄也吃不消了,不得不低头叹服。
前方的红光凌空一滞,慢了下来。
红光微敛,现出一头体型巨硕的蛤蟆,全身殷红胜血,双眸闪闪散发金光,正是钟山五佬钟长生的坐骑莽牯朱蛤。
朱蛤身上,钟长生环抱钟平,笑意盎然地看向后方。银白光华消散,是位白袍青年,英挺伟岸,卓然不群。
天印山放鹤池,钟山氏和防风氏相会,最后当钟玄得知龙龟并未允诺保护钟平的安全,自然不会再让他单独一人外出犯险,钟长生和防风部族的风万劫一同前来,探测云梦大泽上古元蜃的虚实。
他们三人行来路上,恰逢凶兽围攻一处村寨,不忍见人族命丧凶兽之口,施展神威,屠戮元凶。
其中有头黄金貘,来去如电,又善土遁神通,三人一时间拿之不下。这位白袍青年仗义出手,由始结交。
后来才知,他也是大有来历之辈,出身西荒第一大族金天氏,成年之后游历蛮荒。
此子性情任侠,天生豪迈,唯有一点,尤为争强好胜。自负金天部族天下无双,对大荒钧天氏都不怎么服气,更勿论没有名气的钟山氏和破家灭族的防风氏了。
他这副嘴脸谁能受得了?大家都是天资聪颖,神通非凡之人,于是就有了这场比斗。
“呵呵!”钟长生老脸笑成一朵菊花,“服不服?”
白玄霄憋屈道:“你这头大蛤蟆,明明是以毒术见长,怎么会有这般迅疾的遁法?”
钟长生人老成精,他可不会出卖钟平,随便对陌路行人透露根底。
莽牯朱蛤运使的乃是**有名的血光遁法,飞行起来宛若一朵红弧,不特疾如电光霹雳,还能躲避雷火刀剑。是司徒平特意挑选,适合莽牯朱蛤修炼的神通。
“嘿嘿!小子,你才走了几条道?焉知世上有多少雄奇壮丽的景象?我家朱蛤顿悟本命神通,有什么好奇怪的!”钟长生得意洋洋,颇有几分倚老卖老的意味。
白玄霄气闷不已,金天氏修炼先天辛金剑煞,专精杀伐破空之道,在擅长的飞遁一途败于人手,还有什么可辩解的呢?
云梦大泽距离天印山两千三百里,飞遁之法落在下风的风万劫,脚程也是举世罕有。拼斗之心一起,比往常更快了三分。
四天之后,几人面前一片**,澄碧之色,接天连地,雾气溟濛。让人分辨不出,哪里是天,哪里是地。
远近大泽好似被地心神火煮沸了开来,无数涡旋游弋来去,席卷起数千道水柱,浪卷涛飞,千层雪沫,崩裂九重云霄。声势轰隆,震撼天地。
“嘶!这就是云梦大泽?”白玄霄出身西荒,先后天庚辛金气凝结成万里山川玉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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