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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失看不上他?丢脸了吧。
在他王家的地盘上,她只能求他。
秦婳眯了眯眼,写诗大可不必,她并非目不识丁,但自问读书没这些人厉害,用自己那半吊子墨水写诗,就算绞尽脑汁也定然比不过这群读书人中的翘楚。
何必丢人现眼给人评头论足。
但不战而逃可不是她的风格。
转身走到桌案之前,拿起最大的狼毫,抬手蘸墨。
宋钰眯眼,这姑娘长得出色,气质卓然,纤长的骨节执笔,竟然有种拿着兵器的感觉,秦家?以前怎么没见过?
见秦婳从容下笔,不自觉起身去看,脸色瞬间变成惊讶。
见此,其他人也跟着看过去。
秦婳从容落笔,没有写诗,只有四个大字---我自逍遥。
文学之中,书法占其一。
能写得一手好字也是文人的标准,古来文人中不乏书法大家,不写诗也一样受文人敬重。
秦婳的字,飘逸随和,没有铁画银钩的锋利、草书的肆意狂放、正楷的端庄,小楷的秀气。
不属于所认识的各种写法,这四个字可以说是无形,可偏偏就是随意得好看。
不同于任何人的字体,写出了特有的风格,当真是应景那四个字:我自逍遥。
看到这四个字,都让人忽略了写诗这个设定,主要字迹和意境都对上了,难得。
秦婳可不管他们什么态度,潇洒一笑:“抱歉了,本人才疏学浅,写不来诗,当不得王公子座上宾,告辞。”
说完竟是直接转身离开。
秦淑莹下意识的想拉都没拉住。
秦婳最后一笔落下,那笔直接就立在了那里,宋钰伸手去拿,竟然一下子没拿出来。
“嘿?”用力捏住拿笔拔,结果却把笔拔断了,这时才发现笔直接扎到了桌子里去。
众人震惊:“我的天,真的假的?刚刚她就随意放那么一下,”
难以置信。
他们都做不到,她一个姑娘家怎么做到的?
宋钰笑了,摇着折扇靠近王镜之:“子期,那姑娘有点儿东西。”
天才傲气嘛,理解。
他们这些人都是被追捧的存在,谁还没点儿傲气。
因为秦婳露这一手,刚刚她的无理都可以不计较了。
王镜之没有答话,与金兖接近的女子,不值得他多看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