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抬起手欲推他,又担心一失手令他脑袋磕上车窗,手臂犹豫不决悬在空中几秒,还是垂下。
他们中间隔着厚实冰冷的车窗,却亲密无间,这样交颈的姿势甜蜜也难受,他恍若未觉,许久之后才松开她,意犹未尽般于她唇间轻咬了一下。
她平复气息下了车,撑开伞与他肩并肩同行。
风微雨细,雾蒙蒙,铺在地面的灰白石砖碎碎裂裂,是岁月流逝的痕迹,雨水顺着砖缝汇成一条小溪弯曲蛇形。
他头发略湿,脸上沾了几滴雨水,宛若清水洗濯过的上等白玉,光洁无暇,镶嵌着两颗黑碧玺似的眼,灼灼地看着她。
林初戈笑着调侃:“幸好你个子高有腹肌,否则就真成了方苓说的弱不禁风的白斩鸡。”
莫行尧迟疑一会,嘀咕道:“我常年待在家里、公司和健身房,出行有车,晒不到太阳……”
她完全不希望他晒得像炭一样,连忙打住,转口道:“为什么你想来这里?”
他答道:“这一带具有纪念意义。”
她一愣,的确,高中最后的一段日子多是消磨在这细长昏暗的巷子里,来校时会顶着几点晨星和熹微的天光在这里吃早餐,离校时会摸着黑捧着温热的酒酿归家,一路上尽是二人低语轻笑。即便后来和他分手,她也改不掉这个习惯,像戒不掉的瘾。
她挑唇笑道:“我觉得百米外的小旅馆更具有纪念意义。”
凉凉的雨丝斜飞进眼中,他弯了眉眼,唇边荡起一缕涟漪,叹道:“你啊……”
“我直到现在也忘不了当时的心情。”她脸色渐粉,似将熟的桃透出清淡的香,耳垂红得滴血却强撑着说下去,“明明没有结婚却像偷情似的,提心吊胆害怕像电视剧演的那样下一刻就有人踢门抓奸。”
他啼笑皆非,从未想过两人的第一次之于她是那样糟糕。
他始终不作声,面无波澜毫无反应,她难以置信地瞪大眼睛,失落而气恼地问:“你忘了?”
他摇了摇头:“怎么会。”
十年前,也是暗沉沉的雨天,处处都氤氲着一股腥气,低矮破旧的楼房,布满裂缝的灰墙,湿冷彻骨的木床,昏黄摇晃的灯光,紧张、无措、激动交织着陌生的欲念如同漫过头顶的洪流,艳俗的大红床单像红浪映着年轻女生白润凝脂的肌肤,灵秀噙泪的眼似揉了星光,很久之后闭眼都会想起那瑰美惑人的景象。
雨声渐收,林初戈收了伞和他一同踏进一家店内。
幽冥阒然的古老建筑内摆着三五张桌子,廉价的塑料椅将干净的木桌包围,地板锃光瓦亮,惨白的灯光泻满一室,店内零零散散坐着几个客人,各自闷头吃饭。
店主是一位五十来岁的男人,架着腿歪着身坐在一把黑色高背椅子上,见到有客人进来也未起身,扬声报出今日菜单。
莫行尧看她一眼,点了两碗酒酿,店主纹丝不动梗着脖子瞧着远处抽芽的桃树,像淡淡几笔的白描彩绘,桃粉柳绿掩映有致。
林初戈心中暗骂架子比皇帝还大,扭头小声对莫行尧说:“我记得这家店要先付账。”
他面露惭色,边掏出钱包边说:“我忘了。”
客人掏出钱,店主这才不情不愿地立起来,一手拿着碗一手拿起手边的大汤匙从角落桌上的小锅里舀了两碗酒酿。
二人挑了一张小桌坐下,酒酿端上桌,微醺的灯光下酸甜的香气浮浮荡荡,小小一个圆子入口即化,糯软香甜,酿成一股暖流滑入心肺。
她端起碗从碗沿上偷偷打量他,他垂着眼帘捏着瓷匙,修长手指与白瓷羹匙浑然一体,骨节嶙嶙分明,舀起一匙浮着圆子的酒酿送到嘴边咽下,整个过程未发出一丁点声响,风致翩翩,仪容清雅。
林初戈正想戏弄他,一道浑厚的声音忽然响起,口吻颇有些不满:“一个男人长得斯文,吃相也这么斯文……”
莫行尧动作一顿,林初戈森然地横那老男人一眼,转过头盈盈一笑道:“我就喜欢斯文的男人。”
他笑了笑,她一句赞美便可抵消旁人万句诋毁。
店主孩子气地嘁了一声,拿起塑料牙签盒抖了抖,抖出一根牙签叼在嘴里,全神贯注地观赏雨巷春景。
天边现出一抹金色的阳光,攒聚的乌云缓缓消散,久雨初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