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晶晶在婚礼结束后重新返回校园的时候才发现,普通人的生活似乎有点太清闲了,就算她的课程不少,和神盾局那些刺激的任务相比,现在的生活实在是太轻松了。
她好像有点没法回归平淡的校园生活了。
参加了婚礼的妮娜十分理解她的想法,开始给她出馊主意:“要不你卖队长的周边吧?那个肯定值钱!”
苏晶晶瞪了她一眼没说话。
妮娜摸了摸鼻子,也知道自己这个主意不是很好,过了一会儿她又有了个新的想法:“那你写本书吧!就写和队长的日常好了!”
苏晶晶仔细地想了想这个主意,比卖周边那个靠谱多了,但是这个想法还要再改一改……
于是她起了个笔名叫玛丽苏,花了一个月写了一本以史蒂夫为男主原型的傻白甜小说,找了家出版社投稿,之后就把这件事情抛在了脑后。
谁知道三个月后的某一天,出版社突然联系了她,告诉她这篇稿子已经过稿了,稍微修改一下就能出版了。
又过了三个月,这本名叫《我的男朋友是超级英雄》的小说正式出版,在各个书店上架了,苏晶晶觉得自己写得简直就是玛丽苏,偏偏这本书在上架一个礼拜之后就攀到了畅销书排行榜上。
苏晶晶有时候走在马路上都能听到一些小姑娘在讨论这本书,甚至连妮娜都整天在她耳边夸这本书,她听着简直觉得有点耻。
她原本以为这个热潮很快就会过去的,谁知道随着复仇者联盟又完成了一个震惊世界的任务,这本已经掉到第五名的书一夜之间就蹿到了畅销书的第一名,并且在第一名上维持了很久,还被翻译成了各种语言畅销各国。
这带来的结果就是有电影公司看中了这篇小说,想要改编之后拍成电影了。
苏晶晶简直被这个进展惊呆了,她写这本完全是因为无聊,顺便发泄一下对史蒂夫的爱而已,结果就这么被全世界人民看见了她的痴汉,这简直是太耻了。
更耻的是有一天她回家的时候,看见自家的桌子上放了一本精装版的《我的男朋友是超级英雄》。
她目瞪口呆地盯着这本书,刚洗完澡的史蒂夫穿得很清凉地从浴室里走了出来,看见苏晶晶就走过来搂住她亲了亲。
但是这会儿脑子一片糊涂的苏晶晶完全没心情亲热,难得地没有回应史蒂夫的吻,指着桌上的书结结巴巴地问:“你、你在看这本书啊?”
“这是托尼给我的,”史蒂夫看了看那本书,像是想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脸上露出了愉快的笑容,“今天早上开会的时候,他给我们每个人发了一本这个书,说是这个作者写的很有趣。”
苏晶晶露出了十分复杂的表情。
史蒂夫拿起这本书看了看,随口说:“他还说这个作者一定是我的粉丝。”
苏晶晶已经不知道自己该做出什么反应了,千言万语汇成了一个字:“……哦。”
托尼猜得好准啊!而且这个粉丝就在你面前啊!罗杰斯先生。
“那你看过了吗?”苏晶晶期期艾艾地问,史蒂夫看了她一眼,点了点头,一边笑一边说:“看过了一点,写得的确很有趣。”
被夸奖了的苏晶晶又觉得有点羞耻又觉得心里美滋滋的,但还是拒绝掉马甲,就这么站在史蒂夫边上一个劲地笑。
在电影开机到完成的将近一年的时间里,这本书的热度一直都在畅销榜前前十,而每次复仇者联盟上了新闻,第二天这本书就会重新爬到畅销榜第一。
这本书简直引领了超级英雄的风潮,后来别的人也陆陆续续跟风写了什么《我和超级英雄不得不说的故事》《和超级英雄的一百天》《亲爱的超级英雄》之类的书,也爬上了畅销书排行榜,但是都没有苏晶晶的这本受欢迎。
电影首映的那天,作为小说的原作者,苏晶晶理所当然地拿到了几张票,她分给了妮娜和另外几个朋友,只留了两张给自己和史蒂夫。
首映仪式开始的环节对于苏晶晶这个非演员粉丝而言挺无聊的,就是一群记者采访演员和导演,摄像师扛着摄像机在采访期间给了后面的观众们几个镜头,结果在人群里看见了一个眼熟的人。
大家跟着摄像师转头看了看观众席的第一排,一个穿着西装的名人翘着二郎腿舒服地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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