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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不用你上刀山,下火海那么隆重,其实你只需要做一件非常简单的事就可以了。”马义轻笑道。桥本信以为真,顿时两眼放光,“哟西,牛桑良心大大的好,我们的朋友,交定了!”马义却一口拒绝,“我刚才说过了,我们不可能成为朋友。”
桥本猥琐地舔舔嘴唇,坚持道:“会的,牛桑,我相信我们肯定能成为最好的朋友。”
马义对桥本的自信非常反感,因为他虽然也觉得世界上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这句话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对于他来说,却不适用,犹其他和桥本之间。因为桥本除了是黑龙会的人之外,还有就是其人品,实在让他不敢恭维。前一分钟,当他还控制着局面的时候,他那么凶神恶煞似,牛逼得不行。但是在后一分钟,当形势发生逆转后,立即成了没有骨头的孙子。
人生在世,最不能缺的就一付铮铮铁骨。一个没有骨头、反复无常的小人,是不值得信任,更不值得交往滴。
当然,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桥本为了自己活命,居然毫不犹豫地出卖自己的组织,谁敢保证哪天他再遇到什么危险,再把你给卖了呢?象他这种性格的人,天生就是反派,与反派交朋友,简直就是将自己架在刀尖上跳舞,只有傻叉才会干的事。
桥本眼看马义没有把自己当朋友的打算,于是更加卖力地兜售自己,将自己包装得如何如何好,仿佛马义不交他这个朋友,将会蒙受多大损失似的。马义为了耳根清静,于是打断他的话:“好,交朋友这事我们先放下,你还是先为我做事,等事情做完了,如果你觉得我还行,继续愿意交我这个朋友,那么我们就交。”
对方终于松口了,桥本看到了活的希望,顿时喜出望外。
“谢谢牛桑!我保证尽心尽力做好你交待的事情!说,你准备让我做什么?”桥本已经迫不急待了,因为他担心夜长梦多,时间久了马义会反悔,随时会收了自己的小命。马义拿出橙刀交给他,说道:“你自己卸下自己的一条腿,我就把枪收起来。”
桥本的脸急剧抽搐了几下,伸出的手迅速收回来,不接橙刀。
“牛……牛……牛桑,为什么呢?”桥本心里有一种被人当猴耍的感觉,刚刚他不是说事情不隆重么?为毛现在却说要卸自己的腿呢?不过卸腿确实不隆重哈,却非常严重呢!腿都没了,老子不就成了残疾人了吗?桥本心里千回百转。
“因为卸了你的腿,你就不会乱跑了,于是我就不需要时时用枪指着你脑袋了。”马义一脸理所当然的样子让桥本差一点就爆炸了,他很想大骂马义八哥呀撸,但看在脑门上的柯尔特的份上,他果断决定不轻易动怒,而是装怂。老话不是说吗?忍一时风平浪静。为了自己的人生安全必须忍,此时此刻,神马武士道精神是狗屎,不惜一切代价保住自己的小命才是王道。
“牛桑,大家都是文明人,卸腿这活儿太血腥,所以我们是不是可以换另一种方式?”
“也行。”马义从善如流。
“那就交出的你投名状。”
“纳尼?”
桥本听不懂,“牛桑,神马叫投名状?”
马义大摇其头,岛国果然是蛮夷之邦,木有文化啦,居然连投名状是神马东东都不知道!小笔却在此表示疑惑:不懂神马叫投名状,与岛国是否是蛮夷到底有几毛钱关系?但是人家小马哥是本书的男主,地位崇高、身份重要,是本书不可或缺的一个灵魂人物,是一个拥有特权的人物,所以人家爱咋想就咋想,爱咋干就咋干,一切世俗的、法律的条条框框,对于他而言都形同虚设,我们作为看客,更加不便干涉哈?
老话说,习惯就好。
当你习惯了特权的存在,你就会对“不公平”三个字熟视无睹,对所有不公平的事都会认为理所当然。当你有了这种心态,你的人生就会变得简单,你的生活就会变得平静,你就不会成为愤青,你就不会有被和谐的风险。
你看习惯多好,你为什么不去习惯呢?
(以上观点,绝非小笔所有,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我们之间,本来就是敌对关系,对不对?”马义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于是耐心地为桥本传道、解惑,桥本为了活命,也由混混秒变勤奋好学的小学生,眼睛里流露出求知的渴望。
“是的!”对于老师的提问,桥本如实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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