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点指甲,虽然不多,在这么干净的手上会非常突兀?如果我没看错,那点指甲呈现白色,以我的认知来看很明显是药粉。最为重要的是,你的右手拇指一直在无意识地曲张,显然对这类下药的行为不陌生。你长期身处高位,或者身份敏感?让我猜猜看,是使人遗忘的药?但明显我的失忆不是你造成的,这样追究起来,反而会暴露你的存在。OK,现在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你要给我下药,极有可能会是使我忘掉你的药,并在寻找最佳时间。”
只是听着听着,男人收起了脸上的笑。——任谁被人一脸面无表情地用一长串句子将自己所有的企图都戳破,都会震惊的吧,哪怕对方只是一个小孩子。不过他很快反应过来,用一种奇异的眼神审视着男孩,同时大大方方承认了自己的意图:“你很聪明。的确,我曾想给你下药。”
“‘曾’。”男孩点点头,面庞依旧紧绷,唯独灰绿色的眼眸闪过一道光亮,“也就是说,你现在不想下药了?”
“我可不认为我有机会下药。”男人哈哈笑了一声,随即将手伸到他面前,自我介绍道,“Jack Harkness上校,你可以叫我Jack。你呢,我可不认为能轻易猜出我的意图的人,会对自己的身世一无所知。”
“事实证明我的确一无所知。”男孩耸了耸肩,又摸了摸自己的口袋,成功掏出一款手机来,“不过,你可以暂时叫我Holmes。我想下次见面的时候,我就能告诉你我的全名了。”
“观察到的?”Jack依旧兴致勃勃地看着他。
“是的。如果你非要这么说。不过我称之为‘演绎’。依照这具身体的状态,可以清楚明白我的年龄在11-14岁之间。黑色卷发,天生的。脸比较长,或者说长得过分,显然不符合比例,OK,至少是绝大多数英国人的比例。瞳孔会变色,遗传或者变异。皮肤苍白,常年生活在阴郁的天气下,并长期呆在室内。口袋里有票根,虽然只有一小部分,但足以推断出是短途火车票,结论:我不是原住民,来自周边城市。最关键的是,衣服内侧缝着‘Holmes’。”
男孩顿了顿,双手快捷地在手机上按着,随即一个名字映入了他的眼帘。他抿嘴笑了笑,又飞快收敛,将名字显示在Jack面前,继续补充道:“搜索‘Holmes 卷发 长脸瞳孔变色’,很容易就得到了关于‘Sherlock Holmes’的新闻。卷发、长脸、瞳孔变色,一模一样!看,还有‘演绎’能力,perfec!毫无疑问是家族遗传!唔,他还是一个名人…‘冒牌天才自杀’?无稽之谈!啧,这个暂且不提。Sherlock Holmes显然不会是我,年龄身高不对。这个手机上奇怪地没有任何联系人,款式比较新,没有任何划痕和显著痕迹,说明保养很认真或者不常用。然而启动速度非常快、无任何内置软件、键盘簇新,很显然是后者,也有可能是亲戚送的。综上所述,Sherlock Holmes应该是我的直系亲属,鉴于他已经死了,接下去我只要找到他的哥哥Mycroft Holmes就能弄清身份了。”
“…”Jack听得目瞪口呆,忍不住再次用诡异的眼神审度了一番眼前这个一脸平静地分析自己身世的男孩。现在的他甚至开始怀疑,究竟是自己与时代脱节太久,还是对方根本就不是人类。“…你真的不是外星人?”——等反应过来,他已脱口而出心中所想。随即,他很快又摇了摇头,为这个问题感到好笑:就算对方忽然出现在时间裂缝周围,又“恰逢时机”地失了忆,但DNA验证男孩100%是人类,也没有任何外星波动。所以,应该只是个特殊点的人类。
至于男孩的“演绎”,看起来真像是对方说的家族遗传…
看到Jack陷入了莫名的沉思,显然在思考之前的问题。男孩弄不清对方怎么会这么认真地考虑这么“obviously”的问题,却也懒得发话,——他对于提高个别人的智商毫无兴趣。高高扬着下巴,不屑地看了看对面的男人,男孩拿起搁置在一旁的粥,慢条斯理地喝了起来。他甚至在心底恶趣味地计数起对方的反应时间来。
嗯,之后,可以就相关问题展开一项实验。他想。——虽然男人很快就让这个实验终结。
“好吧,Holmes。”对方笑了笑,揉了揉他的卷毛,温声笑着说,“很高兴认识你。”
回答Jack的,只是一声冷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