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见过LPL总决赛里一个人堵在对面泉水的德莱文吗?
你见过全明星里,单杀韩国最强中单,一个人秀五个的薇恩吗?”
“你见过一个从来没有参加LSPL的队伍,却在LPL里面大杀四方,最后在S5系列赛里面获得冠军的中国战队吗?”
以前都没人见过,然而那已经是五年前的一个传奇了,犹记得当年的论坛铺天盖地的在报道这一盛况。
写下最后一个问号,我合上笔记本,在木质小椅上舒服的伸了一个懒腰,钟忆在花店里面浇着花,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清夏早晨,鸟语花香,空气中弥漫着幸福的味道。
“你的回忆录写完了吗?”钟忆穿着一袭白裙,恰如一个空灵的仙子,温柔而婉约。
五年的时间过去了,我显得更成熟,下巴蓄着一撮人模狗样的小胡须。
因为我觉得年长的男人看起来比较性感,本来以我的帅气来讲,我是不需要多此一举的,可是一个年龄段应该有一个年龄段的味道,我已经不再适合以前花样美少年的风格。
“差不多啦。”我朝钟忆露出一丝微笑。
钟忆相比以前更加成熟动人了,她的成熟是和我不一样的,她是一颗发育正好的水蜜桃。
在那场LPL总决赛结束后,我率领FTD在季中赛的时候获得了世界冠军,陈逸如愿以偿的虐了韩国棒子,冯善泽也单杀了FAKER。
在夏季赛的时候,Myth与FTD2合并成一个战队,依旧叫FTD,一路横扫国内的各种战队,进入S系列比赛,最终…获得了冠军,德莱文有个FTD冠军皮肤,身上穿着黑色的队服,高鼓的肌肉,张狂的大笑。
很适合我。
拿到世界冠军之后我和陈逸还有钟忆选择了退役,FTD后来的队长叫易达。
我成为了老板,陈陌在当年LPL总决赛的三天后去世,按照陈陌的遗嘱所说,他被葬在我和钟忆所住小城市的一个小山包里,山清水秀,没有世俗气,很安静,很安宁,我和钟忆逢年过节都会去看他。
陈陌死的时候钟忆哭得一塌糊涂。
世界上最疼她的男人估计就只剩我了。
于是在日后我给予了钟忆双倍的关爱,我把我一切爱情与浪漫都给了她,我们领了结婚证,陈陌手上的无数公司被钟忆请的一群人才管理得井井有条,我只需要在一些时候去检查检查,开下例会就没有啥事了,彻彻底底的甩手掌柜,所以我和钟忆在这五年间环游了世界,看过浪漫的法兰西,风情的意大利,激昂的德意志,辉煌的日不落;也去了历史感厚重的埃及,疾病与贫穷交接的南非,既在巴西的里约热内卢耶稣石像祈过祷,也在西藏布达拉宫诵过经,我们用五年见识了世界,世界那么大,我和钟忆都去看了。
“年纪轻轻就写什么回忆录,你才25岁呢!”钟忆没好气的说道。
对了,我和钟忆的大学都没有读完,但是凭借过硬的后台,我们俩还是XXX大学的高材生,我觉得如果有机会,我应该去大学把剩下的课程修完的。
“你不觉得我的前半生青春很精彩吗?记录下来也没什么嘛。”我笑了笑。
花店的厨房里有煮好的早饭,放着花盆的木台上藏着一个小瓶子,那是一个指甲油瓶子,只不过里面装的都是水,只有半杯,我知道,或许它永远也灌不满了,所以我偷偷藏了起来,最安全的地方就是最危险的地方,即便钟忆每天打扫木台,她也发现不了这个瓶子藏在这里。到有一天她需要那个瓶子的时候,我可能会告诉她放在什么地方。
“你写回忆录,我也要写。”钟忆浇完花,略带俏皮的坐在我旁边的木椅上。
钟忆的性格越来越洒脱,越来越显得可爱,或许每一个女人最不加掩饰的性格就是天真可爱。
这才是钟忆本来的性格。
花店内有个木桌,很大,够我们两个人写,平时的早晨,我们俩就在这里看看书,写写字,偶尔一起去浇浇花,在我看来,钟忆身上的味道是远胜于任何花香味的。
“我抄了一段诗,念给你听听。”钟忆清了清嗓子,睁着一双漂亮的大眼睛喜滋滋的看着我。
“炊烟起了,我在门口等你。
夕阳下了,我在山边等你。
叶子黄了,我在树下等你。
月儿弯了,我在十五等你。
细雨来了,我在伞下等你。
流水冻了,我在河畔等你。
生命累了,我在天堂等你。
我们老了,我在来生等你。”
“怎么样?很有意境吧?”钟忆如同献了宝似的看着我。
“这有什么意境的,余秋雨写的破诗,等个毛线等,大好时光不去挥霍,天天放在等上了。”我打击着钟忆说道。
钟忆不满的嘟了嘟嘴,愤愤的看着我说道:“那我给你念一首我自创的!”
我挑了挑眉毛,作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
“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地来告诉你,和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容颜。”
“这个怎么样?”钟忆一脸期待的看着我。
“嗯…”我边品味边赞许的点了点头:“这比你抄的那首好多啦。”
“那你也说个类似的。”钟忆抱着我的胳膊撒娇道。
“淫湿啊?我不太会诶。”我故作为难的说道。
“不嘛,你最会了,亲你一个。”钟忆在我脸上亲了一口。
“可以。”
我这时才缓缓的点了点头,想了一会,说道:“我会喜欢你老去的容颜,但我更喜欢你现在的样子,如果可以,我想一直保护你,让你不受岁月的摧残。”
钟忆惊喜的抱住我,在我脸上一顿狂啃。
钟忆就是这样,在外人面前是个温柔懂事,娴熟善良的大方女子,在我面前就和一只小猫似的,也不似以前的女神范了。
或许这就是每个情侣从爱情转变为亲情的过程吧。
在亲情面前,也再也没有所谓的矜持和放不开了。
变化的是钟忆。
不变化的是艾诗。
当天下午,我在花店的木椅上继续练着字。
没错,我在练字。
我这个人性格过于浮躁,字也写得差,如今身为一个CEO,虽然啥也不懂,但至少要写得一手好字才能在自己员工面前抬起头,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本事可以没有,但B一定是要装的。哈哈,估计最早说出这句话的人早已被打死啦。
我拿着毛笔,聚精会神的提笔运气写着字。
舍得的舍字。
“王桐,我又来看你啦!”
艾诗站在门外,五年过去的她也才23岁,正值大好青春,风华正茂。
长得更漂亮了,毫不夸张的说,那是生得一副倾城倾国,祸国殃民的脸蛋。
长腿晃眼,屁股挺翘,一个从外貌上找不出瑕疵的丫头,哦,别看她现在已经23岁了,在我眼里她永远是个小丫头。
“王桐,我经营的奶茶店要开业啦!”
“……”
“王桐,我正在学美术,画了一个你的素描,你看不看!”
“……”
“王桐,到你这个花店的路我可是比回自己家还要熟悉呢!”
“王桐…”
她蓝裙似海,蔚如天空。
“嗯?我在练字呢,没空回答你。”我皱眉说道。
“我要嫁人了。”
不知何故,手中的毛笔重重的描到木桌边缘,漆黑的墨水打翻了一副好字。
那个舍得的舍字,我竟怎么也写不出来了。
人要保持单纯和安分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世界上最好的东西是不曾拥有的东西,最好的日子是明天,最好的地方是远方。有些人只是憧憬,有些人努力去找去奔去跑。
我想艾诗和艾歌就是属于这两种人,两种不同的人,但他们都保持着单纯和安分。
又是五年过去了,艾诗和艾歌的结婚照大大的挂在他们经营的奶茶店内,艾诗笑得一脸幸福,仿佛是最美丽的新娘。
我由衷的祝福他们。
那些消逝了的岁月仿佛隔着一块积着灰尘的玻璃,看得到,抓不着……有些人会一直在怀念着过去的一切,如果每个人能冲破那块积着灰尘的玻璃,那么也许会走回早已消逝的岁月。
我忘记一个人已经很久了。
大概十年了吧。
哦,我都没说那个人是谁。
或许我真的忘了吧。
依旧是那个我们经营了五年的花店,钟忆怀孕了,腆着大肚子,正在夏天织着毛衣。
钟忆会织毛衣,她以前还给我织过一件,所以手法很娴熟。
她脸上闪着母性的光辉,那种温柔足以融化世间的一切,包括我的心在内,看她一眼就仿佛为她做什么都值得了。
孩子大概在九,十月出生,孩子出生后就能穿到她母亲亲手为她编织的小毛衣了。
这段时间看来得多浇几盆花赚点奶粉钱了…我从抽屉取出一个小盒子,在手中小心翼翼的把玩着。
唉,不能和余木还有陈逸冯善泽这帮老小子到处浪了,这三个逼,孩子都会打酱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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