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熟人金叹
因为要陪长辈吃饭,全贤珠仔细的打扮了一番。简单的长袖连衣裙加上精致的耳坠,让她整个人看上去美丽优雅。
“真漂亮,不过你和我约会的时候,都没有这么仔细的打扮过。”随便穿着件风衣却依旧帅气的朴世洙注控诉到,虽然那样也能迷住自己啦,可是看心爱的女孩子为了自己去打扮,男人心里都会很开心的好么。
全贤珠眉毛一挑,伸手就去拧朴世洙的胳膊,“我以前不漂亮?”
“当然漂亮!”朴世洙赶紧表忠心,只有傻子才会在这个关键点犯错误。
这还差不多,全贤珠递给自己的男友一个妩媚的眼神。让朴世洙一个人在后面傻乐了半天。——没有办法,其实他和贤珠相爱的本质是互相勾引啊。
俊男美女走进酒店的时候,自然是吸引人眼神无数。李美兰就坐在二楼,看着自己的孙子和他的女友挽着手走进来。
她身边的秘书长看到此景,很是感叹,“真是般配的一对啊。”他虽然是李美兰身边的专用秘书,但是对公司未来的继承人朴世洙印象非常好,爱屋及乌自然不讨厌全贤珠。
“在上面。”朴世洙自然抬头看到了自己的祖母,他笑着扬扬手,然后拉着全贤珠便上楼了。
“怎么今天想起来请我们吃饭?”朴世洙在自己的祖母面前永远是活泼的小孙子。可卖萌可范二可乖巧可调皮。
倒是全贤珠虽然做了很多心理建设,却依旧有些拘谨——她男人自然可以轻松应对,她就必须小心翼翼了。
“谁说我请你,我请的是贤珠。”李美兰也是个自来熟的人,而且她第一眼看顺眼的人,接下来也不会太为难。
她还有个毛病,熟悉的人面前,特别容易成为一个无理取闹的老太太。
全贤珠自然也看出了李会长对自己的态度是真心的和蔼,便暗暗的松了口气。不然就算自己下再大的决心,若是朴世洙的奶奶讨厌自己,这场爱情就会变得很艰难。
“贤珠喜欢吃什么?”
“我不挑食的。”全贤珠摆手,她来到这里后,刚开始生活的那些日子可没有挑食的资格,一个靠给人做家教挣钱的大学毕业生,能有多少积蓄?要付房租,还要生活,全贤珠那大小姐的生活习惯早就被磨得不剩下多少。
随便的几个菜,简单而精致,虽然这是朴家和金家合资的度假村,但是这里的酒店却是朴家的产业。
“听说贤珠现在是宙斯酒店的总经理?”李美兰看着她,一脸的赞赏,“不过,在崔东旭那个小子手底下做事,会很紧张吧。”
他脾气不好是圈子里出名的。
“我们会长的性格是古怪了点,不过我可是个更古怪的下属。”能认同全贤珠的手段的人,也不多,崔英道那个孩子还不是在跟着她学习了很久之后,才逐步接受她的处事方式。
李美兰一听,反而笑的更开心的了一些。她虽然一辈子都在防着那些守寡的儿媳妇吞并公司,可是她还是喜欢有能力的女孩子。唯一让她感到失策的就是,那些儿媳妇野心够大,能力却有限,公司给了她们那真的是直接补贴给她们娘家了。
相比之下,自己亲自教导的孙子显然更靠谱一点。
对于全贤珠,她一开始是矛盾的,不是没有动过拆散他们的心思。因为全贤珠的家世确实是硬伤,虽然被金家养大,可是明面上不过是个孤儿。
如今看来,当时因为担忧朴世洙的心情而没有动手也未尝不好。这个女孩子如今唯一的依靠是自己的孙子,那么她再有能力,都会站在自己的孙子这一边。没有所谓的强势的娘家,反而让李美兰对她更加放心。
这也算是歪打正着的一种了。
看到奶奶这么喜欢全贤珠,朴世洙是最高兴的,一边是养大自己的长辈,一边是一见钟情宠爱非常的女人,男人心里都希望她们能够和平相处——至少表面上能够如此。
三个人的晚餐和谐愉悦,由于是旅游淡季,餐厅的二楼只有他们三个人。
看着面前的孙子和全贤珠,老人家不由得开始回忆起死去的儿子和儿媳妇。不得不说,她疼爱朴世洙不仅是因为他是她唯一的孙子,更是因为他的父亲是她最喜欢的儿子。
也正是因为这份喜欢,让有些人走上了不归路。也让她接二连三的承受了丧子之痛。
“奶奶在想什么呢?”朴世洙看着自己的祖母的神色有些迷离,便乖巧的问道。
“想你父亲了。”今天是小儿子和儿媳妇的忌日,她每年这个时候都非常的难受,“算了,人年纪大了,就喜欢破坏气氛。”
全贤珠看着李美兰,这个视乎,她不是电视上那个李会长,不过是个孤单的老太太。“今天是世洙父母的忌日,我们来这里,也是为了怀念他们的。”
“贤珠说的对,以前这个时候都是我和奶奶您两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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