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下一个鸭蛋,“那……那……我们根本无法执行战术,球要怎么打?”
西装男:“那是你的问题,我只负责传达到位,并负责监督执行情况。对了,组委会说了,一旦华冲锋违规转到前排,裁判有权决定罚分或罚下他本人。”
“这简直就是歧视……不公平,我要上诉!”
西装男:“没用的!组委会已经全票通过。这个条款不光针对你们的华冲锋,为了保护霓虹本土运动员,所有国际交换生都必须遵守此条款。”
古井不死心:“为什么弄这个莫名其妙的竞技规则?难道就因为我队赢了球……荒唐,这种事一旦传到国际上,又有一番好戏看!身为一个霓虹人,我为你们的做法汗颜。”
在全场关注下,古井系心据理力争,西装男却摆出一副毫不关己的表情。等古井发完牢骚,他才最后补一句话:
“要怪就怪你的13号吧,谁叫他像个外星来的运动达人……对了,差点忘了,这条新规则就是以华冲锋来命名的,名叫华冲锋条款或华氏条款。”
全程,白鸟溪学院教练白鸟赤彦笑而不语。而没有教练的同意,野乌队已经上场的或替补的,一概不能过来。直接受害者华冲锋茫然无知,老老实实地和队友等待着西装男的离开。
竞技比赛,因为个人原因改变比赛规则,或以个人名字命名某个条款,在此之前上不是没有先例。
深具讽刺意味,有记载以来第一个迫使组委会修改规则的,居然是一个霓虹运动员。
多年前,国际田联还没有成立,许多比赛没有统一的规则。当米国圣路易斯世界运动会举行时,在撑杆跳高场地上,运动员的过杆动作五花八门,令人叹为观止。不过,论奇葩界中的清流,则非霓虹人莫属。
霓虹选手佐间代富士第十个出场,按约定俗成,要完成技术动作,他至少也得像别人一样先跑上一段,然后再设法利用杆子的弹性让自己过关。
可是佐间代富士木有。
他连姿态都省了,径直扛着撑杆站到了沙坑前,然后,把撑杆一端深深地插入沙堆。就在裁判员和众人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之时,佐间突然双手握竿,自下而上攀爬开来。通过爬杆绝技,他轻松地爬到顶端,然后,松手越杆,一个世界纪录似乎产生了。
欧买糕的!此幕一出,全场哗然。
你知不知道?这样做让我们裁判好难做人的。
裁判们很为难,因为撑杆跳高的规则只规定了横杆的长度重量这些标准,并没有限定过杆的动作,所以,佐间代貌似没有违反规则。但是,这种过杆方法,很容易让这个项目变成爬杆比赛!
跳过去才算,爬上去不算。
裁判把佐间代叫过去,然后,好一通苦口婆心的思想工作。
佐间代不信邪,第二轮比赛时故技重演,裁判忍无可忍,这一轮比赛一结束,直接把他罚出场去。事后,霓虹人以不公待遇提出抗议,最后的判决是:嘲笑。
在米国职篮,因为个人原因导致修改规则的,也不乏其人,不过大多是牵涉利益纠纷的,不值一嗮!因实力超群而迫使官方修改竞赛规则的,数去数来只有几个:乔治·米肯(George Mikan)、威尔特·张伯伦(Wilton Chamberlain)、沙奎·奥尼尔。至于黑驴·巴克利的“拱屁股”、雷吉·米勒的“撩阴腿”,都是厚颜无耻、利用规则漏洞的下三滥,把他们列入其中就是给他们丑脸上贴金。
作为全球第一大运动,绿茵场上又怎么少得了这些东西——
门线技术——弗兰克·兰帕德。
某年世界杯1/8决赛,兰帕德明显的进球被乌拉圭裁判无视,这是本场比赛的转折点,后来变成了门线技术诞生的催化剂。
红牌直接罚下背后铲人者——马尔科·范巴斯滕(Marco Van Basten)。
还是某年,欧冠决赛,下半场。范巴斯滕中圈拿球,对方后卫在背后凶狠铲翻,令他脆弱的脚踝再次受伤。这一铲,飞翔的尼德兰人再也没能回到他钟爱的绿茵场,同时,球队也痛失冠军。这一铲,铲出一个铁律:无论是谁,一旦背后下黒脚,一律革除比赛资格。
至于库奥特莫克·布兰科双脚夹球的蛙跳过人,霓虹人(又是他们)脑洞大开的空翻式掷边线,以及钛球大师(以前称为网球)吉米·康诺斯(Jimmy Connors)把球拍扔到空中完成扣杀等轶闻,因为其行为太过搞笑,勉为其难的算着半个条款。
当然,足球场上最让人蛋疼、最臭名昭著的改变,一定是让-马克·博思曼(Jean-Marc Bosman)条款。同米职篮的什么伯德条款、罗斯条款一样,博思曼条款只牵涉利益纠纷,和因能力出众改变游戏规则一点也不搭界。
综上,凭能力击败竞赛规则的,只有米肯、张伯伦和奥尼尔等寥寥几人。现在,限制国际交换生的华冲锋条款出台,并不代表华冲锋有资格与乔治·米肯比肩而行,因为霓虹高中联赛的舞台实在微不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