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8章嬴政:柠檬朕没有,猪油朕有的是。
【#那些细思极恐的事#】
【胎儿在三个月的时候才长成指纹,你们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这意味着胎儿在二个月的时候作案只要避开监控,几乎是无敌的。
因为没有指纹,你根本抓不着。】
......
评论区:
〖太好了,那让他给我手机贴膜。〗
〖怪不得监狱没有两个月的犯人,真相了。〗
〖这就是完美犯罪吗?太恐怖了!〗
〖没出生的时候更无敌,因为有不在场证明。〗
〖有没有可能他说的就是没出生的,没出生的叫胎儿,出生了叫婴儿。〗
〖警方:凶手没留下指纹,肯定是三月以下的胎儿。〗
〖三个月以下应该还是胚胎吧。〗
〖更可怕的是,即便有监控也没用,两个月的胎儿根本没有身份信息,而且出生后外貌变化巨大,没办法用以前的证据来定案。〗
〖死后两个月作案更安全,不光没指纹,DNA也没有,连警方系统里都没你。〗
〖不仅有不在场证明,还有不在世证明。〗
〖真是武则天当寡妇,让人失去了李治。〗
大明,永乐年间。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
“后人脑子是怎么想出这种问题的?”
“该不会吸食了药力更强的五石散吧?”
“不应该啊,后人说五石散有毒,还说严厉禁毒……”
“原来后人也用手纹破案啊。”
根据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简》可以得知:至迟在战国末年的司法勘验或报告中,已经存在利用人之手与膝部痕迹,进行侦查破案的记录。
该书所载的《封诊式》即秦国的司法勘验记录和案例汇编,在其《穴盗》一篇中,以“爰书”的形式叙述了一个案例:一个家庭失窃,盗窃者遗留于现场的手、膝痕迹多达六处,官府遂利用此痕迹进行侦查勘验。
所谓“爰书”,就是秦人司法案件的供词记录、审问报告。
德国学者在《世界指纹史》一书中提出了一个着名的说法:唐代的贾公彦是世界历史上第一个明确提到将“画指”(指纹)用作鉴定标准的人。
但这个说法未有更多史料支持。
不过用指纹破案,在宋元时期就已经屡见不鲜。
当时把手指指纹称为:“手印”或“手模”。
人们凭肉眼观察,把手指头上呈漩涡型的指纹称为“斗”或“螺”,把流状型指纹称为“箕”或“簸箕”;并根据指纹的个体性、唯一性特征,辨别司法案件中当事人事实陈述的真伪。
还可以根据指纹纹理疏密程度来推断着指纹所有者的年龄大小。
“两个月的胎儿犯案……难道是妖怪不成?”
李时珍见三多在皱眉思索,轻声将他唤醒:“后人胡编乱造的。”
“先生,你说后人是怎么知道两个月的胎儿没有指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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