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指尖摇曳的罂粟花
如果我愿意回忆,例子是现成的,好动的孩子在音乐里安静,爱的哭的孩子在音乐里微笑,孤僻的孩子在音乐里又唱又跳;如果我使劲儿想,能想起最初的灵感,岁的小孩子居然对节奏也有各自的爱好,我拍打他们睡觉,要是搞错曲子,他们就拒绝闭眼;如果我狠狠心,还能从尘封的记忆里唤醒一个名叫“阿志”的男人,我对音乐和触觉的感悟全要拜他赏所赐,但是他的故事太久远,三年;他的故事又太过悲伤,所以我从不愿主动想起……
阿志就叫张志,当年,“野鹅乐队”在K市的摇滚圈很有名气,但大家只知道那个身体瘦高,边演奏边喝啤酒的键盘手名阿志,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大名,只有我知道,阿志23岁,酷爱李奥纳多,科恩的音乐,钢琴专业八级,各种乐器都能玩几下,甚至古老的乐器。
和阿志第一次约会,我19岁,幼师刚毕业,正被老科的CD迷得昏天黑地,在一个忘记名字的茶馆里,张志从桌子对面俯过身来,把脸前的长发顺到耳后,阿志说:来把手给我,我来告诉你音乐是什么。
我速度把手藏在桌子底下,我喜欢他眼里的忧伤和嘴角的傲气,但毕竟是第一次约会,阿志歪头,邹眉,严肃地说:“今天三月,国际医学交流会上,来自美国,加拿大,奥大利亚等国的400多位医学专家,对一项全球关心医学课题进行了为期十天的讨论,最后得出结论,手指接触不会导致怀孕。
我被斗逗得大笑起来,笑够了,发现自己的左手已经在阿志的手里,他没有笑,闭上眼,一只手拿着我的手,另一只手的食指,只指和无名指轻轻按住我相应三根指头,就像按住键盘,他的手指肚很热,我感到自己被置于预备状态,突然我的手指开始弹动起来,节奏明快有力,他专注的神经表示他在演奏,我闭上眼,注意力集中到指尖,感觉自己的全身在发生共振,就像被撞住的钟。有开始哼歌,果然是《欢乐颂》。
那感觉真好,如果非要用一词来形容,那就是“玄妙”。阿志就像森林,蕴含着无数的奇花异木,鸟兽鱼虫,让人时时有探究的冲动。为了更方便探究森林,我搬到阿志那儿去住,他神奇的手指当然不满足于弹奏我的手指,我成了一架幸福的琴,被这个敬业的键盘手,演奏出不同的节奏不同的音乐的乐曲,他的指法就是他的想像力,变幻无穷,神出鬼没。我在《Everyybodyknows》的颓废情调里忘掉最初的恐惧和疼痛,我在《命运》片断里尖
叫……张志乐此不疲,而且似乎不看重释放自己,他说:男人的高潮太悲伤,像跌入深渊,我宁愿它迟些到来。
他这么懂女人,我问阿志是否爱过别人,不然怎么能做到无师自通,他:“没有,不过我懂音乐,女人和音乐是一回事,这真的一个让人高兴的回答!第二年的春天,我过20岁生日,阿志取出一枚大大的戒指送给我,他说以前每次台前都要吻它,以后不用了,我可以吻你,我的的手指太细,戴不很容易掉下来,阿志发愁得不行,连说我没想到我没想到,那样子开极了,我找来一根黑色的毛线,把戒指当项链戴,然后,他把银行卡给我,那是他的全部财产,他说:管好我们的钱,这几年他也少赚钱,我和他也算过,这笔钱再再存存,就可以买套80平方的商品房了。
阿志的音乐技术接近炉火纯青,圈内人都这样说,但是,恐怕只有我知道,他对登台演出越来越紧张,演出前夕经常失眠,疯狂和我亲热,有天凌晨我被弄醒,发现他盘腿坐在床边,瞪着大眼,两个大巴掌凝在我的身体上方,象是准备弹奏,我问他在做什么,他笑笑说,没什么,我在练习,这支曲还不够让热。
阿志越来越苛刻,演出时常因为同伴出错拒绝继续,乐队很讲合作,他这样子很快激起同伴的不满,到了秋天,张志很少出去演出了,他说没有人配得上他,他的脾气越来越暴躁,时常摔东西,我围着他打转,寸步不离他左右,惟恐他闹出什么乱子,我天真地以为他是遇到了艺术上的“坎儿”冷静一段时间就好了,直到我发现他吸毒。
他说吸两口不算什么,老科年轻也曾上瘾,照样出杰作,我说别傻了阿志,你不需要模仿他的全部,他嘻笑着说这不是模仿,科恩哪抽过纯度这么高的,那刻我哭了,我说张志你别吓我啊,现在你有了我,为什么还要碰毒品?他无神的双眼望着外赤裸的枝条,沉默良久说:这世界现在有了音乐,为什么还要有战争?
二个月不到,阿志就被毒品吞噬了20斤体重,他弹奏我的时候明显少了,经常找借口推脱,有天我去取钱,惊讶地发现银行卡上里面的钱变成三位数,不用说:我知道是张志偷去买毒品。我到处打听戒毒的办法,买来各种各样的药品,阿志很配合地吃下去,可是不到两天就打电话弄“粉”我吓唬他说。如果你再吸毒,我也吸,他说那好,我们一起毁灭。
春节前,阿志同意去戒毒所,他带去的乐器统统被没收,医生说乐器是锐器,张志打电话让我把CD随身听送去,他说没有音乐早晨毫无意义,傍晚毫无意义,夜晚也一样,结果随身听也被没收,我盼望每月一次的探访日早点到来,可又害怕看到张志呆呆傻傻的样子。
五一长假,我去看望阿志,他比以前更加瘦削了,剃着光头,走路歪歪斜斜,我们好像无话可说,默默对坐,他偶尔看看我,表情怪异,他动作缓慢地拉住我的手,突然他在我的手心里轻轻弹奏起来,我的泪水马上就流出来,那是科恩的《哈里路亚》,我跟着节奏唱出歌词:或许是有一上帝,而我从爱中所学到的,就是如何射杀那个不了解你的人,这不是那种在夜晚听到哭泣,也不是什么人能看到的光,它只是一个冰冷而破碎的哈里路亚……这是我最后一次看到阿志。
再次去看阿志的时候,我被告知,三天前他被父亲接走了,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我在摇滚圈里到处打听张志的下落,一无所获,我们说张志是天才,但没人知道他的底细,他们说天才就是这样,做完一件事就速度离开,我等肉眼凡胎之人只有行注目礼,内心自惭形遂的份儿。
我把阿志的物品装进一只箱子里,决定重新开始生活,我告诉自己,就这样结束吧!不管怎么说,我遇到过天使。我试着处过几个男友,说真的,我们都很优秀,但他们粗暴笨拙的手指与张志相比,很难说属与灵长类,所以我只能对他们说对不起。其实我并不孤单,我有天真无邪的孩子,有时我想,阿志小的时候,或许被哪个老师弹奏过手指,现在我处在另一个轮回起点。
如果我愿意,我可以右手弹奏左,或者左手弹奏右手,一如回到那个忘记名字的茶馆,键盘手阿志从桌子对面俯过身来,把脸前的长发顺到耳后,张志说:来把手给我,我来告诉你音乐是什么。然后,我会问他这些年去哪儿了,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然后,我会展开自己,让他弹奏我的皮肤,对,随便什么曲子都可以,只要别停……
难忘的初恋情人
其实严格来说她不算我的初恋情人,因为我们没有恋爱过,我只是暗恋她而已。
一
那年我18岁,在北京一所很著名的大学读大一。
农村生长的我,刚入首都,看到别的同学,骄傲的男生、漂亮的女生,心里有一种自卑感,所以很少与人交往。
这时她出现在我的生活里。她算不上绝色,但绝对是美女,柔顺飘逸的长发,苗条高挑的身材,走到哪里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最吸引人注意的还是她丰满的胸部,坚挺、结实。她性格很大方、开朗,又很会体贴人,温婉可人而不失坚强,而且成绩优秀,是系学生会的学习部长,追她的男生多如夏夜的青蛙,不计其数。
像这么优秀的女孩一般我是不会去招惹的,我没钱,又不帅,惹不起。
晚上我们一般都在阶梯教室自习,座位不固定。她总是主动坐在我旁边,没事找事的与我说话。开始我不理她,可她丝毫不以为意,仍然向我问这问那。没办法我只好答话,慢慢的就熟识了,话也多了起来。
有一次她问我:“你不与人交往,是不是有些自卑?”
我说是。
她说:“那我训练你,让你自信起来好不好?”
我说好啊。
她说:“第一步,注视我的眼睛。”
我说不要吧?
她说:“说话时不敢看对方的眼睛,别人一眼就知道你心虚。”
于是我大胆地看着她的眼睛。
她的眼睛真好看,很大,很清澈,水汪汪的,尽管戴着高度近视眼镜,但丝毫无损于她的美丽。
刚看了不到5秒钟,我就心虚了,把目光向下移。
可是又看到了她更美丽的胸部。
我的脸一下子红了。
她没注意到我看了她的胸部,说:“看你看你,胆子这么小。”
 ...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